问题 | 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如何计算 1、仲裁裁决书下来15天从收到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所做裁决一直有效。我国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及两个涉外仲裁规则,都明确地将这一时间规定为裁决书作出之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二、仲裁裁决书下来多久强制执行 1、仲裁书中有没有约定履行义务的时间,期限届满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是劳动仲裁裁决书,需要15天以后,因为劳动仲裁给予裁决双方15天的诉权,如果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在这15天年内裁决尚未生效,不能申请执行; 3、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4、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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