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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什么
释义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未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有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价值的30%;
    4、工作稳定,经济收入稳定,贷款偿还能力相应,个人信用良好;
    5、公积金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作为担保人;
    6、公积金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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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