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孩子可解除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可以解除的。 1、解除收养关系有以下条件: (1)必须养父母愿意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至于被收养的子女,如果已经成年,只要他们同意解除就可以了; (2)他们还没有成年,那么就需要这些养子女的亲生父母或者是原来送养的监护人同意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同时如果这些被收养的子女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意识和识别能力,还需要征得他们的意见; 2、我国的法律对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看重的。如果养父母或者是生父母想要解除关系,法院在查明具体情况后,会遵循孩子的意见,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基础的条件下进行处理; 解除关系要走什么流程 1、如果双方对财产或其它问题没有争议,就可以在公证机关按照程序办理解除双方的领养关系。可以在户籍地向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说明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 2、相关部门会根据你们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明确双方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是否一致、理由是否正当、双方的财产生活等问题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3、只要最后的审查结果符合条件,有关部门就会给你们办理解除关系。在你拿到公证书的那天起,你们双方的收养关系就终止了; 4、如果审查结果不符合条件,比如对财产或其中一方不愿意解除关系等问题在有纠纷的情况下,而相关部门不能进行调解处理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提出请求,由法院依法判决; 5、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知道他在新的家庭中生活的不好,也可以要求解除关系,法院也会予以解除。如果已经成年的孩子和养父母的关系恶化,其中有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双方的关系,一般也是准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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