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转移、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组成。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性能,其生产、储运应设置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静电、避雷、降温等安全设施,并设立监测、报警、消防、急救等组织。实施限制配装,禁止混合装运,禁止人员随身携带等规定。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