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牌照进入无人停车场的流程如下: 1、在停车场入口处,按下停车卡口上的“取票”按钮,系统会自动识别您的车牌,并自动打印出停车凭证; 2、取到停车凭证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 3、在离开停车场时,将停车凭证插入出口处的自动缴费机或扫描停车凭证上的二维码,系统会自动识别您的车牌并计算停车费用。 办理临时牌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副本; 2、强制保险单原件和副本;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副本;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和副本; 5、驾驶证原件和副本; 6、身份证原件和副本; 7、行驶证原件和副本; 8、临时牌照申请表。 综上所述,不同的停车场可能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和支付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参考停车场入口和出口处的指示标识,并遵循停车场的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第四十四条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六条 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