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可以退保吗 |
释义 | 由实际情况来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但保险人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按约定履行保护保险标的安全责任,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一、保险合同解除有什么后果 保险合同解除分为投保人解除和保险人解除两种情形,法律对保险人解除合同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而对投保人赋予了任意的合同解除权利。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后,可要求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但保险合同解除后发生的事故不能再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产生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不退还保险费、现金价值。如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回保险费、投保人申报年龄不真实,且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解除合同但应当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等,不同情况产生不同后果。 二、退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吗 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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