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有选择离婚的权利,但丈夫欠债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妻子可以选择离婚或者维持婚姻。关于夫妻存续期间丈夫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清偿,共同债务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是丈夫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由其自己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