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具日期已超过开票截止日期,可以找报税处理,核实各个票种的开票截止日期,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是本月之前的日期,说明上月未抄报或者未反写,需要携带税控盘及主管税局要求的资料到税局处理。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是本月的日期,需要将所有票种抄报反写,在上报汇总核实是否已申报,如果未申报,需要申报成功后再点击反写,如已申报,直接点击反写,提示成功后重新打开网上抄报界面,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下月中旬,重新开票即可。 每月月初需操作抄报数据,开票日期已超过开票截止日期,禁止开具,意思是没有抄税。所以要立即去抄税。每月月初需操作抄报数据,如果还未抄报,需要带着税控盘或报税盘到所属税务机关抄报数据。如使用税控盘抄报,直接带盘到税局即可,如使用报税盘抄报,需在软件中操作信息交互管理汇总与变更,报送数据,报送成功后带报税盘到税局抄报,抄报回来还需操作反写监控管理数据,报完税还要清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