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货车电子通行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由车主所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居委签章证明; 2、携带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办证窗口受理登记; 3、由办证窗口核定行驶区域、行驶线路等内容后报批; 4、按照批准的事项制发相应的通行证。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