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要公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合同主体适格、合同签订过程及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并非附条件生效合同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进行公证不影响合同效力。当然,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虽然公证并未赋予房屋买卖合同更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其增强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事实的证据力。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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