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每年都要刷新,全国都是一样的。 具体规定如下: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注销手续: (三)持证人超过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 携带要求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检查措施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1、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2、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3、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