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洛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洛阳都市圈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调整报告及洛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根据初步方案,目前地铁二号线北延工程无延伸至麻屯镇的计划;L1为线网规划中确定的轨道交通联络线编号。 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