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权对无责任能力人进行正当防卫? |
释义 | 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同样具有性质,防卫人可以对其实行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行为不具备防卫意识,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是否能对无责任能力人正当防卫 1、防卫人能对无责任能力人正当防卫。只要行为客观上造成对公共利益和其他利益的严重损害,就属于侵害,无责任能力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同样具有性质,因而可以对之实行正当防卫。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互相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为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相互斗殴——是指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偶然防卫——是指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结语 正当防卫原则适用于无责任能力人。只要其行为对公共利益和其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属于侵害行为,同样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人需具备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即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行为不符合防卫意识,不属于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