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慈善日是9月5日。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该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慈善法规定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是和“国际慈善日”进行接轨。2019年9月2日,民政部在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中华慈善日”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条例,对于私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禁止私自储存、运输、购买烟花爆竹。同时,烟花爆竹需在指定地点存放,如省、市日杂公司专门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 若发现非法贮存烟花爆竹的,警方经核实后,将对其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治安拘留。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无论是生产、运输、销售、存储都要经过许可才可以。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前往具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门店,并注意检查外包装上的市场准入防伪标识,谨防购买到劣质烟花,存放烟花爆竹,一定要严禁明火,远离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禁燃区域,燃放后一定要仔细检查,及时清理残余火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条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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