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不注销公司可以吗 |
释义 | 公司合并,若是吸收合并的,吸收的公司可以不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应当注销。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一、公司兼并有哪些程序? 公司兼并遵从以下程序: 1、拟定兼并协议; 2、合并各方股东会对兼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各方在合并后公司中出资比例; 4、对提出要求的债权人的债权给予清偿或提供担保; 5、对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进行整合; 6、制定新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有股东不同意的,公司应该怎样合并 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公司合并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公司合并继续进行,反对公司合并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反之如果公司合并的决议没有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公司不能进行合并。 三、公司合并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合并需要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 2、合并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具体程序是,合并方应首先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最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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