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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个子女,有一个去世了,两个不要房子
释义
    1、她自己立遗嘱是有效的,是自书遗嘱的话只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2、所立遗嘱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具体规定如下:一、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扩展资料一、遗嘱继承的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二、遗嘱继承的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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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8: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