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公司备用金的规定: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备用金保管: (一)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二)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三)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四)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