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第一个月五险一金是送的吗 |
释义 | 一、入职第一个月交五险一金吗 根据劳动法第72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自你2008年4月入职,公司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综合保险),公司拖延到2010年3月才为你缴纳,已经违法。 但2011年7月1日起,综保取消,全部转成过渡期社保,同时你申请仲裁,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的综合保险,也应过了仲裁时效。 结论:申请仲裁不会胜诉,但你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举报,要求社保中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没毕业能交五险一金吗 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开始应该从毕业时间开始。在没有毕业之前,单位也无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在校大学生的学籍和档案都在学校,在单位上班是属于实习性质的,单位无法给员工进行用工备案,所以也就不能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能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交五险一金可以代缴吗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四、交五险一金一个月后还可以辞职吗?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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