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撤销应收款,应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未处理完债权债务问题无法注销公司。清算组未履行义务导致债权人未获清偿,可要求赔偿。未经清算注销导致债权人未实现债权,相关责任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在注销之前处理完毕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否则无法注销。如果说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那么债权人有权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经清算就注销,导致债权人未实现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此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债务人撤销应收款,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债务人撤销应收款可能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威胁,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债权人权益。首先,债权人应及时与债务人进行沟通,了解其撤销应收款的原因和动机。其次,债权人可以考虑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或债务清偿计划,以确保债权人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收回应收款。此外,债权人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债权人应保持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支持,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结语 在公司注销前,债务人必须处理完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否则无法注销。如果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能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若未经清算而注销,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股东、董事和控股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应与债务人沟通,了解撤销应收款的原因,并考虑债务重组或清偿计划,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债权人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利益。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和法律支持,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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