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申请注销办理注销手续。(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相应的文件。(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