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责事故调查的批复报告多少天 |
释义 | 一般15天内。特别重大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日做出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事故调查的原则是: 1、科学严谨; 2、依法依规; 3、实事求是; 3、注重实效。 交通事故调查的一般程序: 1、现场勘查; 2、责任认定; 3、处罚; 4、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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