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企业名称 符合法律规定 ; 2、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3、具备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出资符合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