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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公积金缴费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得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一部分是职工自己缴存,另一部分则是单位缴存,而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一般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存比例所得。合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什么合肥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从2018年7月起上调。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从2018年7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172元,相比去年提高1459元,调整后的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20元。据该中心发布通知,今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690元。2018年度合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8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确定为20172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2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该中心明确,2018年度调整缴存职工不得超过月最高缴存额上限4840元,且不得低于月最低缴存额下限152元。合肥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不得低于5%。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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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