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暑假工也要扣个人所得税??不是,是扣除劳动报酬所得,但是金额不对,并且年度清缴时: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并入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进行3%~45%的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学生暑假工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2700-800)×20%=380元。(年末退税:380元)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