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分违章可以网上处理吗 |
释义 | 分情况。车辆违章扣分有些是可以在网上处理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不可以处理,比如现场出现的违章行为,或者是单次扣分分值超过了3分,单次金额超过200元,以及一个记分周期的累积扣分大于或等于12分。这些情况就是不能够在网上处理了,需要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一、交通违章扣分这么处理: 1、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比如驾驶证; 2、查看违章是否是自己的车辆; 3、填写交通违法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确认书; 4、填写好后交通部门会给一张罚单去交钱。 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 二、简介 车辆违章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车辆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车主可通过手机app车轮查违章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 三、机动车辆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广大车友也可以登录到到全国车辆交通违章查询服务平台查询。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手机用户可以下载软件应用,输入车牌号码和车辆发动机号以及所在省市等信息,收发车辆违章信息通知,但是现有的软件覆盖省份有限。 四、缴纳罚款 1、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解锁和销案。 2、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 3、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直接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 4、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解锁和销案。 5、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的复印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即可,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自动解锁和销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且未申请延期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 第五十八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助处理平台自助处理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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