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赠与属于重大事项,一方无权处理。除非第三方善意取得,赠与行为无效。工资、投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权。如果房屋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是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处理该事项。除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情况外,该赠与行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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