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取决于你与上级的关系,需要连队党支部和营党委批准,上报军务,等部队最好首长上报批准退伍命令。快的2周,慢的一年都有。 法律依据: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其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退伍安置期间,有关部门应抽调人员参加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督促在本区域的实施;(二)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本区域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工作;(三)制订年度退伍义务兵安置计划,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到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四)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五)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欢迎接待和家访工作,帮助退伍义务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中转接待和过往部队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七)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退伍安置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置机构给予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