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信息、是否为婚姻关系以及分居原因确定分居,然后签名后到村委会证明盖章即可。在村委会开分居证明,主要是为了做公证,以便为了后续离婚做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