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城跨区迁户口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是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你需要准备二代身份证、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原来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办理。 综上所述,在原来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个户籍证明、一个无犯罪证明,然后到你想迁入地的派出所填申请落户表,经过责任区民警签字、派出所的主管领导签字、公安局的户政领导签字,然后到户籍大厅开准迁证,凭准迁证到你现在的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在迁入地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