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总是拖着债务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支付令期限内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提出异议的,转为诉讼程序。 起诉流程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 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4、执行判决 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现实中很多人都觉得数额太小,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最大的担心其实就是怕法院不受理,其实不然,如果是有关欠款的民事纠纷,即使是只有一块钱,法院也是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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