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抚恤金 领取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 抚养 人。 1、父母或抚养人,配偶的,各发一半; 2、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或抚养人); 3、无父母或抚养人的,发给配偶; 4、无父母或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5、无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以下弟妹; 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 交通事故死亡 抚恤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机发生 意外事故 死亡或因公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被车辆撞死责任又不在自己的,除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保险金或 赔偿金 外,仍由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的标准发给家属一次抚恤金。” 法律客观: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军人家属凭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同时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