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女方不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任然不配合或者拒绝搬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财产分割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