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饲养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只要受害人没有主动逗弄或者伤害动物,没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说明不是由于自身过错导致的损伤,此时饲养动物的人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应给予赔偿。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因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不得放任、驱使动物恐吓、伤害他人; 3、不得污染公共环境卫生; 4、不得放任动物在城市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5、不得遗弃、虐待动物; 6、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动物尸体; 7、不得占用建筑物共有部分养动物; 8、单位饲养的烈性动物应当圈养、拴养,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确需离开护卫场所的,应当将其装入动物袋或者动物笼; 9、饲养的母动物繁殖的,在出生三个月内自行处理,或者送交动物收留场所; 10、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养动物的免疫证件、犬牌、标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