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提离职当天就走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则当天走也是正常的离职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