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租赁合同最长租期多少年
释义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一、在转租房子的时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转租房屋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规定: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0: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