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重疾险理赔被拒绝时,被保险人可以申诉并要求重新审核。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赔,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保险公司在理赔拒绝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保险条款也需要明确规定理赔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的,有权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说明理由;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的理由无正当依据的,有权要求保险人重新审核。 4.《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仲裁工作规定》第五条: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因此,当被保险人发生重疾保险事故并申请理赔被拒绝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并在必要情况下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进行维权。同时,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理赔条件和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