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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如何实施终止
释义
    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1、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协议而终止。3、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终止:承揽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项工作;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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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