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部禁毒法什么时候实施 |
释义 | 2008年6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 《禁毒法》制定的必要性: 1、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党和国家对此一贯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予以加强,并收到了明显效果; 2、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国际国内毒品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构成严重危险,毒品危害影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影响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3、从解放初期的禁毒运动到新时期的禁毒斗争,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适应依法治国的发展需求; 4、因此,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禁毒法》是开展禁毒斗争的迫切需要。 《禁毒法》颁布的意义: 1、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它的出台,充分彰显了我国政府一贯禁毒的决心,也是我国多年来禁毒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总结; 3、该法在禁毒工作涉及的禁毒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肯定既往禁毒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做了紧扣时代脉搏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改革和创新,对于从更深层次解决毒品问题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本法所指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九条 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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