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截止到2020年1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一卡通互通城市》可知,该交通联合卡涵盖的城市主要有: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 交通联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各地交通运输局、市民卡公司、城建集团、公共交通集团等联合创立的中国交通一卡通系统,不同于住建部的交通互联系统,该系统更加完善且更齐全和便捷。交通联合一卡通是具有支付功能的储蓄卡,持交通联合标志卡可在支持交通联合的城市乘坐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轮渡等)。 各地发行的交通联合仅在发行地和与发行地交通互联的部分地区享受相应折扣,在其他地区支付无折扣。交通联合最早的推出地是京津冀,在2015年12月,京津冀三省市发行了交通联合卡—京津冀互联互通一卡通,随后各地区陆续发行交通联合卡,各手机品牌也陆续开发推出相关支持交通联合系统的软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