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名构成侵犯姓名权吗 |
释义 | 一、同名构成侵犯姓名权吗 同名不构成侵犯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二、侵犯他人姓名权所负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 1.停止侵害。为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结果扩大的情况发生,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在行为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对受害人产生了实质的危害结果,但后果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由侵害人以口头的或书面的或登报的方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保证以后不再重犯,获得得受害人谅解。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财产。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姓名权并以此取得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 三、侵害姓名权构成犯罪吗 一般情况下,侵犯姓名权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造成损害后果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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