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投保时,投保人注意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要求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等重要事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