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要精心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务必在春节前将扶贫解困金送到解困对象的手上。2、要严格解困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规范使用程序,明确审批责任。困难企业解困资金仅限于企业欠发的职工工资、生活费和“两保”;对困难户慰问要公平、公开,确定使用对象,并登记造册、完备资金领取手续。3、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慰问对象,各渠道安排的困难资金不得重复发放,如有结余应转入下年度使用。发放对象名单请在单位上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