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过诉讼时效的答辩状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撰写已过诉讼时效的答辩状没有固定的格式的,一般写清楚案件主要事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最新的民事或者行政以及刑事法律依据,存在其他的抗辩理由或者的一并附上,加上相应的落款和致辞就可以的。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 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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