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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多少
释义
    一、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
    11、49元,每月不少于2000元,每小时不少于12元.18元,每月不少于2120元。以下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支付:
    (1)中产阶级、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劳动者的津贴;
    (2)加班加点工资;
    (3)个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根据国家和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
    2、非全日制员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元小时提高至24元小时;非全日制员工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2元.6元小时增加到56元小时。上述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支付的养老金、医疗和失业保险费。
    3、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当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的劳动工资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生产经营困难确实需要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的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者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批准。
    5、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者承包任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调整一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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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