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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释义
    一、发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无效。
    约定发起仲裁一方所在地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属于约定不明,因此只能向法院起诉,不能要求法院给予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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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