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10伤残赔偿标准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本单位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70%。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因工致残的劳动者,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7个月,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5个月,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3个月,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1个月。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16个月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劳动者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