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漏写债权债务,认为应给予公司注销后保留其处置遗漏债权债务主体资格一定期限。 一、公司注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注销程序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 3、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等。 二、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2、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