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税务检查权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一般采用三种方法,分别是税务查账、实地调查、税务稽查,其中税务查账是对纳税人的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以及银行存款账户等核算资料所反映的纳税情况所进行的检查;实地调查是对纳税人账外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税务稽查是对纳税人的应税货物进行检查。 税务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检查纳税人应纳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有无错缴、未缴、少缴、欠缴、偷税等问题; 2、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是否正确,报缴税款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少扣、不扣或挪用税款的问题,以及扣税凭证的领、用、存情况; 3、检查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事项; 4、检查纳税人是否按照发票管理规定领购(印)、使用、保管发票,有无利用发票偷、逃税等问题,以及取得发票是否合法。 5、检查纳税人是否有骗取减、免税款或不按规定使用减、免税款等问题; 6、税务机关认为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综上所述,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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