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
释义 | 只有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情况下,继子女与继父母才互相享有对对方财产的继承权,其他情况是没有继承权的: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一、继子女如何的扶养关系 继子女扶养关系成立有三个如下: 1、以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为标准;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 二、儿女是否有义务赡养与父亲同居的老太 1、受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