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时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一、电子签名的效力法院会认可吗?效力如何?一般来说,电子签名是有效的,法院会认可,除了以下这些文书外: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盖章还是签名还是电子签名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生效条款明显说了一定要手写的签字才生效,那盖章电子的都没用,如果约定了都可以,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三、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有什么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